索 引 號 | 11150102011524643A/2023-00115 | 主題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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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構 | 政府辦公室 | 文 號 | |
成文日期 | 2023-10-12 | 公文時效 |
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2〕49號)及《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實施方案》的要求,為全面掌握2022年度我區國土利用變化情況,夯實國土調查數據成果,保證國土調查數據的現勢性和準確性?,F將全區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4586.94公頃(68804.10畝)。其中,水澆地1317.31公頃(19759.65畝),占28.72%;旱地3269.63公頃(49044.45畝),占71.28%。
(二)種植園用地265.41公頃(3981.15畝)。其中果園263.16公頃(3947.40畝),占99.15%;其他園地2.25公頃(33.75畝),占0.85%。
(三)林地33776.94公頃(506654.10畝)。其中,喬木林地9204.16公頃(138062.40畝),占27.25%;灌木林地16648.55公頃(249728.25畝),占49.29%;其他林地7924.23公頃(118863.45畝),占23.46%。
(四)草地15565.10公頃(233476.50畝)。其中,天然牧草地3934.36公頃(59015.40畝),占25.28%;人工牧草地823.21公頃(12348.15畝),占5.29%;其他草地10807.53公頃(162112.95畝),占69.43%。
(五)濕地93.06公頃(1395.90畝)。新城區只涉及1個二級地類。內陸灘涂93.06公頃(1395.90畝),占100.00%。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9425.67公頃(141385.05畝)。其中,城市用地5438.65公頃(81579.75畝),占57.70%;建制鎮用地314.41公頃(4716.15畝),占3.34%;村莊用地2620.97公頃(39314.55畝),占27.81%;采礦用地350.20公頃(5253畝),占3.71%;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701.44公頃(10521.60畝),占7.44%。
(七)交通運輸用地1383.61公頃(20754.15畝)。其中,鐵路用地111.39公頃(1670.85畝),占8.05%;軌道交通用地22.50公頃(337.5畝),占1.63%;公路用地688.56公頃(10328.4畝),占49.77%;農村道路561.16公頃(8417.4畝),占40.55%。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239.73公頃(3595.95畝)。其中,河流水面37.40公頃(561畝),占15.60%;水庫水面3.98公頃(59.70畝),占1.66%;坑塘水面62.48公頃(937.2畝),占26.06%;溝渠57.47公頃(862.05畝),占23.97%;水工建筑用地78.40公頃(1176畝),占32.71%。
(九)其他土地671.86公頃(10077.90畝)。其中,設施農用地66.23公頃(993.45畝),占9.86%;田坎92.37公頃(1385.55畝),占13.75%;裸土地459.82公頃(6897.30畝),占68.44%;裸巖石礫地53.44公頃(801.60畝),占7.95%。
2023年10月12日
索 引 號 | 11150102011524643A/2023-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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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 \ 土地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公室 |
文 號 | |
成文日期 | 2023-10-12 |
公文時效 |
發布日期:2023-10-12 10:55點擊量:
來源:政府辦公室
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2〕49號)及《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實施方案》的要求,為全面掌握2022年度我區國土利用變化情況,夯實國土調查數據成果,保證國土調查數據的現勢性和準確性?,F將全區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4586.94公頃(68804.10畝)。其中,水澆地1317.31公頃(19759.65畝),占28.72%;旱地3269.63公頃(49044.45畝),占71.28%。
(二)種植園用地265.41公頃(3981.15畝)。其中果園263.16公頃(3947.40畝),占99.15%;其他園地2.25公頃(33.75畝),占0.85%。
(三)林地33776.94公頃(506654.10畝)。其中,喬木林地9204.16公頃(138062.40畝),占27.25%;灌木林地16648.55公頃(249728.25畝),占49.29%;其他林地7924.23公頃(118863.45畝),占23.46%。
(四)草地15565.10公頃(233476.50畝)。其中,天然牧草地3934.36公頃(59015.40畝),占25.28%;人工牧草地823.21公頃(12348.15畝),占5.29%;其他草地10807.53公頃(162112.95畝),占69.43%。
(五)濕地93.06公頃(1395.90畝)。新城區只涉及1個二級地類。內陸灘涂93.06公頃(1395.90畝),占100.00%。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9425.67公頃(141385.05畝)。其中,城市用地5438.65公頃(81579.75畝),占57.70%;建制鎮用地314.41公頃(4716.15畝),占3.34%;村莊用地2620.97公頃(39314.55畝),占27.81%;采礦用地350.20公頃(5253畝),占3.71%;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701.44公頃(10521.60畝),占7.44%。
(七)交通運輸用地1383.61公頃(20754.15畝)。其中,鐵路用地111.39公頃(1670.85畝),占8.05%;軌道交通用地22.50公頃(337.5畝),占1.63%;公路用地688.56公頃(10328.4畝),占49.77%;農村道路561.16公頃(8417.4畝),占40.55%。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239.73公頃(3595.95畝)。其中,河流水面37.40公頃(561畝),占15.60%;水庫水面3.98公頃(59.70畝),占1.66%;坑塘水面62.48公頃(937.2畝),占26.06%;溝渠57.47公頃(862.05畝),占23.97%;水工建筑用地78.40公頃(1176畝),占32.71%。
(九)其他土地671.86公頃(10077.90畝)。其中,設施農用地66.23公頃(993.45畝),占9.86%;田坎92.37公頃(1385.55畝),占13.75%;裸土地459.82公頃(6897.30畝),占68.44%;裸巖石礫地53.44公頃(801.60畝),占7.95%。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