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150102011524643A/2023-00003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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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構 | 政府辦公室 | 文 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2-01 | 公文時效 |
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區屬相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自治區、呼市民政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力推進2023年重點工作任務落地落實,現將2023年民政重點工作任務下達如下:
一、重點任務
(一)養老服務方面
1.實施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呼政辦發〔2023〕2號)要求,2023年6月底前,為新城區戶籍且在本市長期居住的經濟困難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設家庭護理型養老床位,提供居家養老上門服務。(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2.實施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點)建設項目。在錫林社區、利民社區、水岸社區、興安北路社區、安康社區、南苑社區、萬通社區、西苑社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站點。(責任單位:區民政局、錫林北路辦事處、東街街道辦事處、迎新路街道辦事處、東風路街道辦事處、東河區域服務中心、呼倫路區域服務中心)
3.推進養老服務工作提標擴面。
在區級層面,結合“十四五”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在新城區選址2處啟動建設區級養老服務中心,485張床位。(一期位于錫林北路街道車西社區膚康醫院西側,150張床位;二期位于興松小區南側,335張床位)(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在鄉鎮層面,依托鄉鎮敬老院、黨群服務中心、社會工作站或規模較大的農村互助幸福院等設施建設鄉鎮養老服務中心。2023年底,在保合少鎮建立1處鄉鎮級養老服務中心。(責任單位:保合少鎮)
在村級層面,因地制宜建設養老服務站、鄰里互助點等村級養老服務設施,全區24個行政村全部建立養老服務中心(站點)。到2023年底,實現村級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責任單位:保合少鎮、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辦事處)
4.狠抓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站點規范化運營。對已在市民政局官網上公布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和為老餐廳,納入市級信息化平臺監管,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落實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惠民、利企政策,確保各類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能運營、可持續、服務優。(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5.配建養老服務設施補短板行動。加強新建住宅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四同步”工作,確保每個新建項目都按要求配建養老服務設施,不再使養老服務設施短缺出現新的增量,并積極協調驗收、移交,合理使用。積極開展既有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摸底排查工作,通過合理騰退社區辦公用房,利用閑置廠房、倉儲用房、醫院、酒店、校舍等補齊養老服務設施不達標短板。到2023年底,實現所有社區層面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全覆蓋。(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6.深入開展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隱患清零行動。對因土地、房屋產權等歷史遺留問題未開展消防驗收的采取聘請第三方開展消防評估等方式檢驗消防設施。對消防設施不達標的養老機構,經過消防改造工程可完成消防整改的督促盡快完成;對沒有通過消防審驗或不能經過整改達到消防驗收要求的,依法依規予以關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辦事處、西街街道辦事處、海東路街道辦事處、中山東路街道辦事處、迎新路街道辦事處、東河區域服務中心、呼倫路區域服務中心)
7.加強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乙類乙管”要求,建立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專班,統籌解決養老機構核酸、抗原檢測、疫苗接種、分類分級管理、用藥就醫優先保障等疫情防控重點工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衛健委、保合少鎮、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辦事處、西街街道辦事處、海東路街道辦事處、中山東路街道辦事處、迎新路辦事處、東河區域服務中心、呼倫路區域服務中心)
8.長效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提高養老機構參評率,全區50%的養老機構要通過等級評定。特別是公辦養老機構——內蒙古怡樂養老服務中心,要積極參與等級評定,并達到二級以上,在養老服務領域形成良好的帶動效應。各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60%以上。(責任單位:區民政局、怡樂健康養老服務公司)
9.扎實推進各項惠民政策的落實。落實呼和浩特市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助餐補貼工作;每月10日前發放70-79周歲經濟困難老年人養老補貼;做好新城區試點社區2022年度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資金發放和遺留問題的處理;建立空巢、獨居、留守老人臺帳,每月至少進行1次探訪(通話、視頻、上門等),年內至少開展4次形式不同的關愛服務行動。(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二)基層政權建設方面
1.推進城鄉社區民主協商試點建設。提高村(居)務公開監督力度,完善修訂村規民約,建立“一約四會”自治組織,全面落實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四議兩公開”制度。全面推進城鄉社區民主協商,完善城鄉社區協商組織機構,建立城鄉社區民主協商制度,打造工作試點,各地區打造不少于2個。(責任單位: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2.大力推進沙梁村、野馬圖村全國村級協商創新試點工作,通過民政部驗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基層治理創新經驗。(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東河區域服務中心)
3.繼續打造村(居)務公開工作示范村、示范社區,各地區打造不少于2個;繼續打造優秀村規民約示范村、優秀居民公約示范社區,積極推進移風易俗,各地區打造不少于2個。(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三)社區治理方面
1.改造提升辦公服務用房不達標社區。按照每百戶城鎮居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低于30平米,總面積不低于300平米的標準,對未達標社區改造提升完成達標任務:賽馬場社區、氣東社區、車西社區、電前社區、勝利路社區、西落鳳社區、錦繡社區、蘇雅拉社區、西苑社區。(責任單位:海東路街道辦事處、錫林北路街道辦事處、西街街道辦事處、迎新路街道事處、呼倫路區域服務中心)
2.打造社區治理創新實驗社區。各街道、各區域服務中心各打造至少一個社區治理創新實驗社區,打造社區治理創新品牌,積極申報自治區社區治理創新實驗區,以點帶面,示范引領,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3.優化社區布局。開展社區摸底調研,完善社區布局規劃,多方渠道解決社區辦公活動場所,適時調整、增設社區,實現社區布局優化。(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四)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繼續推進《新城區落實國家、自治區<“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工作方案》落實,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責任單位: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五)殯葬方面
1.加快殯葬服務設施建設。2023年底前,采取新建或對村級公墓、歷史埋葬點升級改造的方式,建成1處區級公益性公墓。(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
2.繼續開展違建墓地整治工作。對轄區內三沿七區,G6、G7高速公路和高鐵沿線散埋亂葬墳墓整治80%以上,國道、省道等主干道沿線散埋亂葬墓地整治70%以上。(責任單位:保合少鎮、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辦事處)
(六)社會救助方面
1.認真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根據呼市認定辦法,新城區制定出臺《新城區最低生活保障認定方案》及《新城區特困供養實施方案》,政策印發后,各地區要組織至少1次相關業務培訓,開展至少1次大型政策宣傳活動,各地區社會救助工作人員要熟悉方案內容,掌握政策精神實質,按照最新政策精準救助。(責任單位: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2.進一步鞏固提升“物質+服務”。推動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動員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繼續為困難群眾提供心理疏導、精神慰藉、學業輔導、親情陪伴等生活照料服務,進一步鞏固提升“物質+服務”成果,每月不少于1次或每季度不少于3次開展服務。(責任單位: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3.提升“智慧救助”平臺使用效率。充分發揮“智慧救助”平臺作用,推進低保業務線上辦理,及時受理和辦結網上申請事項,從群眾申請到辦結不超過25個工作日。(責任單位: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4.提高對低收入群體救助力度。以社區、小區為單位建立困難群眾“一對一”“一對多”幫扶臺賬,將本轄區困難群眾幫扶信息填寫完整,及時解決好群眾遭遇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做好困難群眾“最后一米”保障工作。(責任單位: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七)社會工作方面
加快構建區、街道(鎮)兩級社會工作服務平臺建設,區級建設1個社會工作服務總站,保合少鎮申報建設“五社聯動”社會工作服務試點項目,8個街道落地落實“五社聯動”社會工作服務試點項目,各地區打造完成社工服務站標準化建設,2023年底前,實現區、街道(鎮)、區域服務中心兩級社工站“全覆蓋”,規范開展社會工作專業化服務。加強社工人才隊伍建設,2023年底,實現社工人才總數占全區常住人口的2‰,促進社會工作人才激勵政策落地見效。(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八)社會組織工作
推進社會組織孵化,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都要建立社會組織孵化站,加大對社區社會組織的培育力度,支持社區社會組織在助力鄉村振興、參與文明創建、開展關愛服務、參與平安建設等方面發揮作用。(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九)資金發放工作
按時足額發放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高齡津貼、文革“三民”人員生活補貼等資金,及時下撥臨時救助資金和有關資金。(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民政局、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
二、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緊盯目標任務,成立工作專班,完善具體舉措,加快任務落實。區民政局牽頭推進,定期召開會議,明確階段性工作任務,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強督促檢查,及時向區政府及上級部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二)嚴格責任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壓實責任,細化任務,倒排工期,明確完成時間節點,扎實推進重點工作任務落地落實,確保重點工作和項目有序有力推進。
(三)協同聯動推進。各地區、各部門之間要加強協作,互相配合,形成協同聯動、合力謀劃、有序推進的工作格局。區財政要加大本級資金投入力度,區民政局要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同時吸納社會投資,多方籌資,做好資金保障。
2023年2月1日
索 引 號 | 11150102011524643A/2023-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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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政府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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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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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政府辦公室
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區屬相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自治區、呼市民政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力推進2023年重點工作任務落地落實,現將2023年民政重點工作任務下達如下:
一、重點任務
(一)養老服務方面
1.實施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呼政辦發〔2023〕2號)要求,2023年6月底前,為新城區戶籍且在本市長期居住的經濟困難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設家庭護理型養老床位,提供居家養老上門服務。(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2.實施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點)建設項目。在錫林社區、利民社區、水岸社區、興安北路社區、安康社區、南苑社區、萬通社區、西苑社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站點。(責任單位:區民政局、錫林北路辦事處、東街街道辦事處、迎新路街道辦事處、東風路街道辦事處、東河區域服務中心、呼倫路區域服務中心)
3.推進養老服務工作提標擴面。
在區級層面,結合“十四五”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在新城區選址2處啟動建設區級養老服務中心,485張床位。(一期位于錫林北路街道車西社區膚康醫院西側,150張床位;二期位于興松小區南側,335張床位)(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在鄉鎮層面,依托鄉鎮敬老院、黨群服務中心、社會工作站或規模較大的農村互助幸福院等設施建設鄉鎮養老服務中心。2023年底,在保合少鎮建立1處鄉鎮級養老服務中心。(責任單位:保合少鎮)
在村級層面,因地制宜建設養老服務站、鄰里互助點等村級養老服務設施,全區24個行政村全部建立養老服務中心(站點)。到2023年底,實現村級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責任單位:保合少鎮、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辦事處)
4.狠抓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站點規范化運營。對已在市民政局官網上公布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和為老餐廳,納入市級信息化平臺監管,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落實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惠民、利企政策,確保各類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能運營、可持續、服務優。(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5.配建養老服務設施補短板行動。加強新建住宅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四同步”工作,確保每個新建項目都按要求配建養老服務設施,不再使養老服務設施短缺出現新的增量,并積極協調驗收、移交,合理使用。積極開展既有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摸底排查工作,通過合理騰退社區辦公用房,利用閑置廠房、倉儲用房、醫院、酒店、校舍等補齊養老服務設施不達標短板。到2023年底,實現所有社區層面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全覆蓋。(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6.深入開展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隱患清零行動。對因土地、房屋產權等歷史遺留問題未開展消防驗收的采取聘請第三方開展消防評估等方式檢驗消防設施。對消防設施不達標的養老機構,經過消防改造工程可完成消防整改的督促盡快完成;對沒有通過消防審驗或不能經過整改達到消防驗收要求的,依法依規予以關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辦事處、西街街道辦事處、海東路街道辦事處、中山東路街道辦事處、迎新路街道辦事處、東河區域服務中心、呼倫路區域服務中心)
7.加強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乙類乙管”要求,建立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專班,統籌解決養老機構核酸、抗原檢測、疫苗接種、分類分級管理、用藥就醫優先保障等疫情防控重點工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衛健委、保合少鎮、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辦事處、西街街道辦事處、海東路街道辦事處、中山東路街道辦事處、迎新路辦事處、東河區域服務中心、呼倫路區域服務中心)
8.長效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提高養老機構參評率,全區50%的養老機構要通過等級評定。特別是公辦養老機構——內蒙古怡樂養老服務中心,要積極參與等級評定,并達到二級以上,在養老服務領域形成良好的帶動效應。各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60%以上。(責任單位:區民政局、怡樂健康養老服務公司)
9.扎實推進各項惠民政策的落實。落實呼和浩特市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助餐補貼工作;每月10日前發放70-79周歲經濟困難老年人養老補貼;做好新城區試點社區2022年度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資金發放和遺留問題的處理;建立空巢、獨居、留守老人臺帳,每月至少進行1次探訪(通話、視頻、上門等),年內至少開展4次形式不同的關愛服務行動。(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二)基層政權建設方面
1.推進城鄉社區民主協商試點建設。提高村(居)務公開監督力度,完善修訂村規民約,建立“一約四會”自治組織,全面落實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四議兩公開”制度。全面推進城鄉社區民主協商,完善城鄉社區協商組織機構,建立城鄉社區民主協商制度,打造工作試點,各地區打造不少于2個。(責任單位: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2.大力推進沙梁村、野馬圖村全國村級協商創新試點工作,通過民政部驗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基層治理創新經驗。(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東河區域服務中心)
3.繼續打造村(居)務公開工作示范村、示范社區,各地區打造不少于2個;繼續打造優秀村規民約示范村、優秀居民公約示范社區,積極推進移風易俗,各地區打造不少于2個。(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三)社區治理方面
1.改造提升辦公服務用房不達標社區。按照每百戶城鎮居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低于30平米,總面積不低于300平米的標準,對未達標社區改造提升完成達標任務:賽馬場社區、氣東社區、車西社區、電前社區、勝利路社區、西落鳳社區、錦繡社區、蘇雅拉社區、西苑社區。(責任單位:海東路街道辦事處、錫林北路街道辦事處、西街街道辦事處、迎新路街道事處、呼倫路區域服務中心)
2.打造社區治理創新實驗社區。各街道、各區域服務中心各打造至少一個社區治理創新實驗社區,打造社區治理創新品牌,積極申報自治區社區治理創新實驗區,以點帶面,示范引領,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3.優化社區布局。開展社區摸底調研,完善社區布局規劃,多方渠道解決社區辦公活動場所,適時調整、增設社區,實現社區布局優化。(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四)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繼續推進《新城區落實國家、自治區<“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工作方案》落實,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責任單位: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五)殯葬方面
1.加快殯葬服務設施建設。2023年底前,采取新建或對村級公墓、歷史埋葬點升級改造的方式,建成1處區級公益性公墓。(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
2.繼續開展違建墓地整治工作。對轄區內三沿七區,G6、G7高速公路和高鐵沿線散埋亂葬墳墓整治80%以上,國道、省道等主干道沿線散埋亂葬墓地整治70%以上。(責任單位:保合少鎮、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辦事處)
(六)社會救助方面
1.認真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根據呼市認定辦法,新城區制定出臺《新城區最低生活保障認定方案》及《新城區特困供養實施方案》,政策印發后,各地區要組織至少1次相關業務培訓,開展至少1次大型政策宣傳活動,各地區社會救助工作人員要熟悉方案內容,掌握政策精神實質,按照最新政策精準救助。(責任單位: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2.進一步鞏固提升“物質+服務”。推動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動員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繼續為困難群眾提供心理疏導、精神慰藉、學業輔導、親情陪伴等生活照料服務,進一步鞏固提升“物質+服務”成果,每月不少于1次或每季度不少于3次開展服務。(責任單位: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3.提升“智慧救助”平臺使用效率。充分發揮“智慧救助”平臺作用,推進低保業務線上辦理,及時受理和辦結網上申請事項,從群眾申請到辦結不超過25個工作日。(責任單位: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4.提高對低收入群體救助力度。以社區、小區為單位建立困難群眾“一對一”“一對多”幫扶臺賬,將本轄區困難群眾幫扶信息填寫完整,及時解決好群眾遭遇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做好困難群眾“最后一米”保障工作。(責任單位: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七)社會工作方面
加快構建區、街道(鎮)兩級社會工作服務平臺建設,區級建設1個社會工作服務總站,保合少鎮申報建設“五社聯動”社會工作服務試點項目,8個街道落地落實“五社聯動”社會工作服務試點項目,各地區打造完成社工服務站標準化建設,2023年底前,實現區、街道(鎮)、區域服務中心兩級社工站“全覆蓋”,規范開展社會工作專業化服務。加強社工人才隊伍建設,2023年底,實現社工人才總數占全區常住人口的2‰,促進社會工作人才激勵政策落地見效。(責任單位:區民政局、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八)社會組織工作
推進社會組織孵化,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都要建立社會組織孵化站,加大對社區社會組織的培育力度,支持社區社會組織在助力鄉村振興、參與文明創建、開展關愛服務、參與平安建設等方面發揮作用。(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域服務中心)
(九)資金發放工作
按時足額發放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高齡津貼、文革“三民”人員生活補貼等資金,及時下撥臨時救助資金和有關資金。(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民政局、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
二、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緊盯目標任務,成立工作專班,完善具體舉措,加快任務落實。區民政局牽頭推進,定期召開會議,明確階段性工作任務,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強督促檢查,及時向區政府及上級部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二)嚴格責任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壓實責任,細化任務,倒排工期,明確完成時間節點,扎實推進重點工作任務落地落實,確保重點工作和項目有序有力推進。
(三)協同聯動推進。各地區、各部門之間要加強協作,互相配合,形成協同聯動、合力謀劃、有序推進的工作格局。區財政要加大本級資金投入力度,區民政局要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同時吸納社會投資,多方籌資,做好資金保障。
2023年2月1日